改善办学保障条件-基础设施改造-定额管理项目2-校本部理科教学楼电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改善办学保障条件-基础设施改造-定额管理项目2-校本部理科教学楼电改造工程-监理
招标编号:BJJF-2017-378
采购人名称:首都师范大学 |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 |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689027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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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71789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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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资金:财政资金,工程费400万元。 |
采购数量:1 |
采购项目类别:改善办学保障条件-基础设施改造-定额管理项目2 |
采购用途:基础设施改造 |
简要技术要求:校本部理科教学楼电改造工程范围内的全部监理,包含配电室内低压配电柜改造,楼内配电箱改造及线路改造等。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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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政部、环保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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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8)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9)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电力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经投标人正式授权任命;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投标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文件: |
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2.购买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3.提供一个已竣工的工程费不低于400万的电力工程项目监理业绩(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4.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含医保)记录(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5.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缴税证明(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6.拟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总监理工程师证书且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7.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原件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2017年06月28日至07月04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4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705室 |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 |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18日9时30分 |
开标时间:2017年07月18日9时30分 |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基建处会议室 |
评标方法和标准: |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报价10分、商务50分、技术40分(具体评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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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光虹鹰 |
联系方式:67178958 |
备注: |
本公告期限至2017年07月04日 |